计算机技术
【085211】
一、领域简介
1、专业名称:计算机技术 专业代码:085211
2、同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始建于1978年,是全国高等院校中建立计算机学科较早的学校之一, 1993年获准建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博士点(原设在计算机系)。1995年起,先后获准设立计算机应用技术等3个硕士点,2001年获准建立计算机应用技术博士点,2003年获准建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博士点,2005年获准设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2007年获准建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获教育部计算机特色专业建设单位,2009年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10年为同济首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2011年获批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现由软件学院建设),2011年获批“电子与信息”工程博士点,2012年获批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
同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现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教育部“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B);2012年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第12位,位列参评120所大学的计算机学科的前10%。
学科拥有一支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科研与教学梯队,有博士生导师37人,硕士生导师59人;包括中科院院士(兼职)1人、英国皇家院士(讲座)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6人、IEEEFellow 3人、973首席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中科院百人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6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1人、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2人、上海市曙光学者及跟踪5人、上海市东方学者2人、上海市启明星3人、上海市浦江人才4人、上海市晨光学者1人、上海市教学名师2人等各类人才及教育部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
学科已经形成了五大特色研究方向:软件与信息服务、感知与嵌入式系统、网络与分布式计算、认知与智能信息处理、仿真与多媒体处理,且产学研用结合、技术成果转化显著,为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二、培养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努力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具有为人民服务和为祖国富强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自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科学精神。
3、具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理论与职业素养以及较强的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计算机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了解并掌握本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国语。
4、身心健康。
三、领域范围(研究方向)
1、软件与信息服务:主要研究网络信息服务,云计算,可信软件,软件测试,软件形式化技术等。
2、感知与嵌入式系统:主要研究智能感知,嵌入式系统,传感器网络,物联网等。
3、网络与分布式计算:主要研究计算机网络,无线移动网络,并行分布计算,多处理器体系结构,信息安全等。
4、认知与智能信息处理:主要研究人工智能,认知计算,智能计算,大数据分析,生物信息学,空间信息处理等。
5、仿真与多媒体处理:主要研究计算机仿真,虚拟现实,图形图像处理,多媒体信号处理,数字化制造等。
四.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超过学制3年需办理延期手续。其中课程学习1~1.5年,采用业余时间上课的方式,由学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内容。
培养模式:
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在中期考核阶段,认真完成工程项目实践环节,并阐述主持工程项目的名称、阶段性分析报告、设计(研究)目的以及工程应用的价值。专业实践一般为0.5-1年,应结合学位论文选题进行。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特点:以工程硕士“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为培养目标,形成以公共必修类、专业基础类、专业类、实用工具类等课程在内的课程体系。充分考虑领域基础、技术应用、前沿学科、交叉学科、工具类和人文类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合理配置,同时也充分考虑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课程设置。
工程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14学分,非学位课10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开展实际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一年,具体撰写要求及格式范例参见:http://see.togji.edu.cn——人才培养——工程硕士
1、论文选题
2、中期考核
3、论文查重—盲审抽检--论文答辩
本领域颁发工程硕士毕业证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